北青报:从“杀鱼弟”悲剧中该反思什么
据报道,8月3日晚上7点,苏州市立医院东区冲进来两个神色匆忙的赤膊少年,医生一问才知,其中一个男孩与家人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服用了剧毒农药百草枯,这名男孩竟然是几年前爆红网络的“杀鱼弟”。(2010年底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一个小男孩在自家鱼摊上熟练地将一条条鱼开肠破肚,他因纯熟的杀鱼技巧和倔强犀利的眼神被网友戏称为“杀鱼弟”。)
发生在“杀鱼弟”身上的悲剧,是值得整个社会反思的。他9岁就辍学杀鱼,网友们没有意识到这是辍学,而陷入无意识的舆论狂欢,这是漠视《义务教育法》的表现;他的父母也没有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监护人责任,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被严格执行,家长必须履行监护人责任,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在家庭教育中不体罚、家暴孩子,要严肃追究不履行监护人职责的监护人的责任,直至剥夺不合格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这些都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据报道,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原本辍学的杀鱼弟也重回了课堂,可没过多久,因为跟不上学校的节奏,他的父亲又让他回去杀鱼了。他父亲认为读书无用,只有干活挣钱才行。这里面反映出两方面问题:其一,对于辍学的学生,地方政府应该依法责成其监护人送孩子进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就需要追问当时有关部门是否批评教育其父母必须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其二,为何孩子上学后又辍学,难道教育部门和学校视而不见?适龄儿童不完成义务教育,将影响他们融入社会,也会成为社会问题。
由于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他们号称读完初中还不是一样要打工,所以读书没有意义。记得当年和“杀鱼弟”一起走红的还有合肥的“烧烤弟”,也是辍学打工。通过这些事件,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辍学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是很巨大的,我们应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降低我国农村学生的辍学率。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8%。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已经成为发展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明确规定了家庭对未成年人孩子的保护责任,其中包括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是,对于父母打骂孩子,周围邻居往往把这视为家务事,并不干预也不会报警,这就让未成年孩子长期被置于家庭暴力的阴影之下,人格被扭曲。而同样这类家庭暴力行为,在美国、加拿大只要发生一次,父母就可能受到被剥夺监护人资格的处罚。我们不能以国情不同为对未成年孩子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开脱,任何开脱都是暴力行为的帮凶。
“杀鱼弟”目前正在医院抢救,希望他能平安无事。而他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生发展轨迹,警示我国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任重道远。让适龄孩子都回到校园,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再有辍学的“杀鱼弟”“烧烤弟”,这才是发展现代教育的底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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